8月9日上午,汝南法院二楼接待大厅有两名当事人显得异常激动、兴奋,“一直找不到人,也没有财产,法院说终本执行,我以为没希望了,钱再也拿不到了,没想到法官主动跟我联系叫我申请恢复执行,现在一分不少拿到手”“我也没想到,法官对我的案子这么上心”
这两名当事人是两起执行案件的申请人,分别因为买卖合同纠纷和民间借贷纠纷向汝南法院提起诉讼,并拿到胜诉判决。判决生效后,作为应履行判决的侯某和腾某(女)某两名被执行人拒绝履行义务,申请人到该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在经过网络查控、房产查询等穷尽财产调查措施后,发现两名被执行人确实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陷入僵局,无奈之下,执行法官下达了执行裁定书,终结执行程序。
虽然案件进入终本状态了,但执行法官还是一直关注着案件。近日,执行法官在下乡办案过程中得到线索,两名被执行人可能都从外地打工回来了,经济状况好转,有能力履行义务。经调查确有此事后,执行法官将情况汇报给执行局长,局长一方面立即安排执行员联系申请人,要其向执行局递交恢复执行申请书,将此终本案件恢复执行;另一方面安排人员前往被执行人家中要求其履行义务。
执行法官到被执行人家中找到被执行人,但二人仍拒绝履行义务,于是依法对他采取司法拘留的措施。在被法院拘留期间内,两名被执行人相继主动提出愿意履行,并一次性支付全部案款共计70480元,至此两起终本案件全部执行完毕。
法律小知识: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是一种执行结案方式,是指对法院已经穷尽法律规定的财产调查手段和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却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方式予以结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是程序性终结,暂时性终结,而非实体上的彻底终结,若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执行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法院经核查属实的,会立即恢复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