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上午,河南省政府召开了《河南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监管警示系统信息归集和运用管理暂行办法》新闻发布会。
发布会指出,商事制度改革激发了市场活力和发展动力,但面对庞大的市场主体量,如果仍然按传统模式监管,就过于简单粗放。公示监管警示系统的建立,是商事制度改革的需要,2014年10月1日起,省工商局上线运行了“河南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至目前,全省累计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30.15万条、经营异常名录企业12.31万户。全省已有1494个“失信老赖”被限制法定代表人任职资格。
但建设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实现企业信息的统一归集和共享运用,涉及部门多,需要相应的管理办法作保障,为此,省工商局代省政府起草了暂行办法。暂行办法共分5章24条。主要特点一是归集的企业信息全面。二是对企业实施警示分类和协同监管。三是强化了对企业信用的奖惩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