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石,信用体系建设对于创建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推动市场经济建设发展,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当前,我省信用缺失现象依然比较普遍,各类产品及食品安全事件频然发生,合同违约、偷税漏税、债务拖欠、商业诈骗、学术不端等失信行为时有发生,一些本应以公共利益最大化为目标的社会组织也出现了诚信缺失问题,种种失信行为,损害了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增加了交易成本,干扰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严重影响了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健全我省信用体系,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完善信用体系,加强组织领导。建议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颁布涉及征信管理相关制度、信用监管相关制度和政府诚信公示相关制度的规范性文件,为信用体系建设提供依据。由政府相关部门牵头,多方配合,上下联动,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形成真正发挥实效的组织体系。
二、以政府诚信公示机制为手段,加快政府信用建设。定期更新与发布政府诚信信息。发挥各自在征集信用信息中的作用,加快联合诚信平台建设,规范信用信息征集过程,使得整个诚信体系切实全面可行的运行起来。
三、建立诚信监督考评机制,加快推动诚信数据库的建立和信息使用的监管。建立信用记录网络查询机制,将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欠税和长期欠缴话费、网费、信用卡拖欠、不还款等日常失信行为以及缴纳不良记录等,均计入企业和个人诚信档案。采用多种监管手段,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保障社会体系的有效运行。建立监管部门,充分利用诚信系统信息,提高监督效率,采取记录、警告、处罚、制定合理市场准入标准、直到追究法律责任等多种手段,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保障社会信用信息体系的有效运行。
四、加强舆论宣传与引导,培育良好的社会氛围。不断加强信用宣传工作,制定诚信宣传实施方案,通过一系列的诚信宣传活动,建立一整套舆论宣传体系,不断提高公民诚信意识,营造我省诚实守信的大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