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驻马店欢迎您! 

微信公众号

安卓端下载

IOS端下载

使用提示:

用手机上的二维码扫描软件拍摄对应图标右侧二维码下载

IOS端下载提取码为:65826288

  • 信用信息
  • 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
  • 站内查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专项治理 > 电子商务领域

网店刷好评删差评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文章来源:信用开封 发布时间:2020-01-15 文字大小: |

   近日,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获悉,在由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 《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中,规定网店刷好评、删差评等36种情形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自2016年4月实施以来,在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市场监管领域信用监管的基础性作用初步显现。为进一步加强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更好发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用约束作用,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市场监管总局立足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的新要求、立足市场监管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的大背景,对《办法》进行了全面修订,形成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根据征求意见稿规定,网络交易经营者通过虚构交易、删除不利评价、授意他人发布不真实的利己评价等方式,为自己和他人提升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或者通过将自己的商品与其他经营者的商品作不真实的对比、对其他经营者作不真实的不利评价等捏造、散布虚假事实的方式损害他人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造成严重后果,社会影响恶劣,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的。将由负责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存在管理制度缺失和重大缺陷,或者滥用服务协议、交易规则和技术等手段,或者以商业秘密、信息安全等不合理理由,规避、怠于履行对平台内经营者的资质资格审核义务、对消费者的安全保障义务以及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信息报送的义务,或者报送信息不及时、不完整、不真实,妨碍市场监督管理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社会影响恶劣的,将由负责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打印本页】 【返回顶部】 【关闭窗口】

版权所有:信用中国(驻马店)     网站说明 | 关于我们

主办单位:驻马店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    承办单位:驻马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备案号:豫ICP备13022868号-7         网站标识码:4117000042

豫公网安备 41170002000001号

  • 微信公众号

  • 安卓端下载

  • IOS端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