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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女子“刷单”被骗民警及时追回

文章来源:每日新报 发布时间:2020-05-12 文字大小: |

一女子添加陌生人QQ好友后,本想通过“刷单”超市电子购物卡挣大钱,没想到被骗4500元。河东公安接警后及时开展工作,为其挽回全部损失。

5月3日,河东区鲁山道街居民孙女士收到这样一条短信,“‘刷单’返现,足不出户赚大钱,有意者可添加QQ”,看到足不出户就可以赚钱的广告,孙女士就想着试一试,于是她使用QQ添加对方为好友。对方向孙女士发来一个二维码,并称扫描二维码后,只要购买其指定的超市电子购物卡,然后将购买成功的截图发给其,就可以完成“刷单”任务,并收到本金和佣金,买得越多,完成的任务越多,佣金也就越多。

听了对方的介绍,孙女士有些心动,于是先花费500元买了一张超市电子购物卡,当她把购买成功的截图发给对方后,果然收到了500元本金和25元佣金。这让孙女士打消了顾虑,她一口气购买了9张共价值4500元的超市电子购物卡,本想着可以再拿一些佣金,可对方却称孙女士没有完成第二阶段的任务,还需要继续购买,直到达到任务指标才能得到本金和佣金,孙女士怀疑对方是骗子,遂报警。

接警后,公安河东分局鲁山道派出所民警立即开展工作,经做工作,民警发现孙女士购买的9张超市电子购物卡,几分钟前在广东省深圳市某超市有购买一部手机的消费记录,据此,民警立即联系该超市负责人,要求其将手机扣留,暂停发货。后经进一步工作,民警成功将孙女士损失的4500元追回,并返还到其账户中。

5月6日,孙女士专程来到鲁山道派出所,为办案民警窦学海、杨森、辅警于杰,送上一面写有“无私奉献、破案神速、忠于职守、为民服务”的锦旗,向民警表示感谢。

警方表示,“刷单”属于违法行为,国家法律法规、电商平台均明令禁止这种虚假交易。切不可轻信“高佣金”“先垫付”等兼职工作,更不要轻易点击或扫描陌生人发来的网页链接和二维码,避免财产损失。如果发现被骗,请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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