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孙法官,没想到我们的案件在法庭审理后,您还想方设法地调解,让我们很快就拿到了血汗钱……”6月13日,方城县四里店镇贺庄村的杨某等4名农民工拉着方城县人民法院拐河法庭庭长孙宝峰的手说出心里话。
杨某等4名农民工给被告包工头承包工程干活,完工后包工头却拖欠4人的工资,多次索要无果,杨某等人便将其诉至法院。法院受理后,由于杨某等人均为农民,维权意识较差,没有证据证实被告包工头拖欠的全部工资,依据现有证据只能证明被告所欠部分工资。
得知还有部分工资没有支付这一消息后,孙宝峰主动与被告联系,通过耐心的沟通协调,被告承认没有给农民工出具手续的下余工资,愿意在判决书确认的工资之外,把下余工资支付给杨某等人,并于6月13日上午当场履行,双方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