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龙区一村民报警称自己家中5000元现金被盗,警方花了4天时间终于破案。然而,4月4日“嫌疑人”落网后,案情却发生戏剧性反转,报警人因涉嫌谎报警情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
3月31日,卧龙区王村乡一男子报警称,30日晚上6时许,他回到家中,发现屋内床上枕头被人动过,枕头下放的5000元现金被盗。接警后,卧龙区公安分局民警采集案发现场相关信息时,报警人杨某向民警出示了家门口的监控视频,发现有一名年轻男子曾进入杨某家中。杨某告诉民警,自己的女儿和母亲也见过该男子进入家中。
针对此案,卧龙区分安分局成立了专案组,通过综合研判,蹲守布控,于4月4日将监控中出现的年轻男子抓获。然而,经过反复查,这名年轻男子称自己17岁,他去报警人家中并非实施盗窃,而是为了见自己的“网友”,也就是报警人的女儿。
民警对报警人杨某进行再次讯问。此时,杨某称自己家中其实并没有被盗,报警是因为发现正在上学的女儿通过微信添加了陌生男子为好友,又发现有陌生男子在自己家附近转悠,还进过自己家。心中气愤的他就想通过公安机关来查一下男子到自己家究竟要干啥,于是就报警谎称现金被盗。
按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随后民警依法对报警人作出了行政拘留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