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驻马店市直销企业监管“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商务局,分局:
为认真贯彻《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豫政〔2019〕22号) 和《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驻政文〔2020 〕6号)精神,全面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完善协同监管机制,督促全市直销企业依法经营,驻马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驻马店市商务局联合制定了《驻马店市直销企业监管“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权责法定、依法行政,强化源头治理、协同监管,通过开展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有效打通行业间相互衔接的市场监管机制,实现部门间履职信息的高效互通、共享共治,形成分工明确、沟通顺畅、齐抓共管的监管格局,切实凝聚监管合力,提升监管质效。
二、基本原则
(一)依法监管原则。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依据权责清单落实监管责任,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模式和内容,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禁止即可为",推进部门联合监管制度化、规范化。
(二)规范有序原则。建立健全“两库”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规范部门联合监管程序和行为,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协同高效原则。统一组织、分工合作、协同推进,注重公平,兼顾效率,减轻负担,优化环境,不断提升监管效能。
(四)公开透明原则。坚持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 结果公开,实行阳光执法,公开执法机构的职责,抽查事项、程序和结果,强化社会监督,保障检查对象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三、抽查时间
2021年9月1日-2021年10月20日。
四、抽查任务
(一)明确范围比例
我市直销企业为联合抽查检查对象,联合抽查比例不超过20%。
(二)确定内容清单
驻马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直销员报酬支付、信息报备和披露、产品摆放及标价退换货制度进行检查。
市商务局:重大变更、服务网点的设立、对直销产品与申报材料是否一致进行检查。
(三)抽查结果
结果公示。检查人员根据检查情况,按照抽查工作规范(细则)要求,认定检查结果,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示”的原则,于检查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分别录入公示系统。
结果处理。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检查对象,要依法采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立案调查等后续处理措施,防止监管脱节。进行一般性行政处罚的,要将行政处罚信息录入、导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协同监管平台,由协同监管平台归集后,自动记于企业名下,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进行公示。
结果运用。联合监管中查处的违法行为和突出问题,要坚决做到公示到位、处罚到位、整改到位、惩戒到位。对于经抽查发现严重违法违规的企业,视情况将其列入警示名单,促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监管有效衔接,实现联合惩戒,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加强信用监管,增强企业依法经营的自觉性。
驻马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驻马店市商务局
2021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