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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印发《通知》受疫情影响企业可申请缓缴公积金

文章来源:天津日报 发布时间:2022-05-26 文字大小: |

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了解到,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后进行补缴。在此期间,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缓缴影响。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近日发布《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通知提出,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各地根据当地房租水平和合理租住面积,可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支持缴存人按需提取,更好地满足缴存人支付房租的实际需要。通知提出,上述支持政策实施时限暂定至202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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