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保险也能执行,拖欠了一年多的工资,终于要回来了。这一万多块钱虽然不多,但是因为疫情影响,对我们家来说是雪中送炭,太感谢了……”近日,在金水法院执行局,申请人张某对执行员王佳青在疫情期间为他要回来全部工资感激不已。
2020年4月,张某在郑州某胡辣汤店做厨师,每月工资4500块钱。2021年1月,张某离职,该店尚欠张某工资共计11000余元。张某多次向该店经营者李某催要工资未果,遂将该店及李某诉至金水法院,法院审理后判决被告郑州某胡辣汤店、经营者李某向原告张某支付工资11850元。判决生效后,李某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张某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接手案件后,承办人王佳青第一时间联系了申请人张某了解案情,张某情绪激动,要求尽快执行李某名下的财产或对其拘留,声称没钱活不下去了,钱再要不回来就要跳楼自杀。王佳青耐心倾听其诉说,并表示法院会尽快把这笔钱执行回来,有什么困难可以随时跟法院联系,张某的情绪慢慢缓和下来。王佳青立即开始调查李某的财产状况,发现李某经营的胡辣汤店已经关门停业。几番周折,王佳青通过支付宝预留的电话联系到了李某,要求李某尽快履行还款义务,李某称他人在外省开出租车,回不来,等回郑州后再跟申请人协商还款。王佳青对其释法明理,并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可李某仍然置之不理。王佳青对其限制高消费,并通过网络查控,查询到其名下有车辆1台。后经王佳青多次联系,今年年初,张某和李某来到法院协商还款事宜。经过协商,李某当场支付了300块钱,并将其名下的车辆以4800元抵给申请人张某,对剩余债务李某称没钱了,无法履行,案件一度陷入了僵局。
被执行人的店已经停业,其名下也无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人这边急等着钱用,王佳青一遍遍地翻阅案卷,多次进行网络查控,执行查控系统反馈的一张保单引起了她的注意,她当即冻结了该保单,但因系统无法反馈保单的详细信息,她做好疫情防护后前往保险公司调查该保单的具体情况。调查发现该保单正在理赔中,当天无法扣划。后根据保险公司的反馈,该保单理赔后还有剩余现金价值11000余元。4月底,王佳青再次前往保险公司将涉案款项予以扣划。到账后,经双方核算,扣除已履行部分及车辆抵扣价值,法院将剩余款项发还给了申请人张某,该案得以彻底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