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统字〔2023〕12号
2023年汝南县统计局“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 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 精神,为推进我局做好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开展,全面提升全县统计数据质量和政府公信力,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订本工作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推动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切实转变统计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坚持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作为统计监管的基本手段和方式,努力构建“不想假、不能假、不敢假”的统计生态。
二、抽查范围
全县一套表统计联网直报单位,即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房地产企业和资质等级以上建筑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单位、5000万元及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单位。
三、 抽查内容
(一)对调查对象依法提供统计资料情况进行检查;
(二)对调查对象依法建立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和统计资料管理制度情况进行检查;
(三)对调查对象依法为履行法定填报职责提供保障情
况进行检查;
(四)对调查对象依法配合统计调查和统计监督情况进行检查。
四、抽查比例、频次和时间
全年按照 “双随机、一公开”建立的检查对象名录库的1%进行抽查,全年计划在6-11月完成“双随机 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
五、抽查名单抽取
县统计局根据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的抽取情况,组建“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组,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安排开展抽查工作。
(一)以专业提供的抽查主体库为总样本框,采取系统随机抽取的方式,从抽查对象名录库中确定被检查对象。
(二)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每次检查抽取的执法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
六、检查结果公示
检查结束后,按照规定要求及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河南)对检查信息进行公示。
附件:汝南县统计局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表
汝南县统计局
2023年6月14日
附件
汝南县统计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表
抽查任务名称 |
抽査事项 |
检查主体 (层级) |
抽査对象 |
抽查 基数 |
抽査 比例 |
实施检査 时间段 |
商贸统计数据质量检查 |
基础工作和数据质量 |
县统计机构 |
“四上”企业 |
62 |
1% |
6-11月份 |
开展建设领域数据质量检查 |
基础工作和数据质量 |
县统计机构 |
“四上”企业 |
43 |
1% |
6-11月份 |
开展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据质量核查 |
基础工作和数据质量 |
县统计机构 |
“四上”企业 |
150 |
1% |
6-11月份 |
开展规模以上服务业统计数据质量检查 |
基础工作和数据质量 |
县统计机构 |
“四上”企业 |
40 |
1% |
6-11月份 |
汝南县统计局办公室 2023年6月14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