泌公管办〔2023〕8号
各招标人、市场主体: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招标投标市场秩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根据《泌阳县2023年度工程建设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泌公管〔2023〕3号)文件要求,2023年5月1日至6月15日,县发改委、住建局、交通局、农业局、水利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开展工程建设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检查对象:2023年公开招标的财政资金工程类项目。
(二)检查人员:本次检查采取双随机方式,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项目,从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
(三)检查方式:采用现场检查、书面检查、调取系统资料相结合的方式。
(四)检查主要内容:
1.工程招标条件是否具备,招标人是否将项目化整为零规避招标、先建后招。
2.是否按照核准的招标方案组织招标。
3.是否在指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
4.招标人是否存在不按照规定确定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发中标通知书、订立合同,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行为。
5.招标人是否按规定签订合同,是否存在与中标人订立背离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低价中标、高价决算的行为。
6.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行为主体是否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管理规定,编制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开展资格审查、开标、评标、定标、异议答复、中标候选人公示和中标结果公开、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等环节。
7.招标代理机构的代理行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管理规定。
二、检查结果
从项目抽查情况来看,检查结果总体情况良好。各招标主体都能自觉加强业务学习,完善企业管理制度、工作流程,积极推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招标工作开展。工程招标条件具备后,招标人按照核准的招标方案组织招标,并在指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不存在将项目化整为零规避招标、先建后招、不按照规定确定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发中标通知书、订立合同,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行为等情形。
各招标主体均能按规定签订合同,不存在与中标人订立背离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实质性的协议,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管理规定编制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开展资格审查、开标、评标、定标、异议答复、中标候进人公示和中标结果公开、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等环节,所选招标代理机构的代理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管理规定。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1.抓好学习培训。近年来国家、省、市相继出台招投标规定、招标投标改革调整措施等相关文件,各招标人应组织有关人员加强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以适应有关政策调整和市场需要。
2.强化结果运用。对于抽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区分情形进行惩戒,健全“双随机”抽查与社会信用体系衔接机制,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契机,切实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以围标串标、专家履职、标后履约等为重点,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向纵深开展。同时,严厉打击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有效维护公平健康的工程建设招投标环境,促进我县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
附件:泌阳县2023年度工程建设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汇总表
泌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