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场主体:
为加强代理机构管理,规范代理机构行为,保障招标采购活动公平、高效开展。按照《加强招标(采购)代理机构管理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代理行为的实施方案》(驻发改公管〔2022〕16号,县公管办转发)文件要求,县公管办对2023年6-9月份进入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项目进行“一项目一评价”,现将评价结果通报如下:
2023年6-9月份共有19个项目、10个代理机构参与评价,评价结果具体情况见附件。
附件:招标(采购)代理机构交易现场代理行为考核评价公示汇总表(2023年6-9月份)
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