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驻马店市交通运输局《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 检查计划的通知》精神,全面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完善协同监管机制,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有效维护道路客运市场秩序,规范经营行为,保障出行安全,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权责法定、依法行政,强化源头治理、协同监管,全面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道路客运企业和车辆管理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9)62号)、驻马店市交通运输局《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计划》等精神,通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健全登记注册、行政审批、行业主管相互衔接的市场监管机制,实现履职信息的高效互通、共享共治,形成分工明确、沟通顺畅、齐抓共管的监管格局,切实凝聚监管合力,提升监管质效。
二、基本原则
依法监管原则。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依据权责清单落实监督责任,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模式和内容,推进部门联合监管制度化、规范化。
规范有序原则。建立健全“两库”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规范部门联合监管程序和行为,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协同高效的原则。统一组织、分工合作、协同推进,有效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不断提升监管效能。
公开透明原则。坚持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实行“阳光执法”,保障市场主体权责一致、机会均等、规则平等。
三、重点任务
(一)范围及比例
2025年3月27日前登记注册,经营范围为交通运输领域的市场主体,联合抽查比例为5%。
(二)检查内容清单
对交通运输领域市场主体抽查,以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情况,营运车辆登记注册、转籍情况,市场主体经营管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等为重点,结合各地实际,细化联合监管内容。
交通运输市场主体、车辆、从业人员行政许可情况;运输经营行为情况;变相挂靠情况;安全生产制度及责任落实情况;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平台建设、管理及使用情况。
(三)抽查结果
1.结果公示。检查结果分为以下10种,分别是:未发现问题、未按规定公示应当公示的信息、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不配合检查情节严重、未发现开展本次抽查涉及的经营活动、发现问题待后续处理、合格、不合格。检查人员根据检查情况,按照本部门、本系统抽查工作规范(细则)要求,认定检查结果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示”的原则,于检查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分别录入省工作平台。
2.结果处理。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检查对象,要依法采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立案调查等后续处理措施,防止监管脱节。进行一般性行政处罚的,要将行政处罚信息录入、导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协同监管平台,由协同监管平台归集后,自动记于企业名下,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进行公示。
3.结果运用。监管中查处的违法行为和突出问题,要坚决做到公示到位、处罚到位、整改到位、惩戒到位。对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但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活动的企业,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查实后要立即予以查封,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并通报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的提请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或要求其变更经营范围。交通运输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交通运输部门提供的证据材料及提请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对违法违规经营的,必须依法依规处罚,纳入交通运输违法违规行为信息库。对安全制度不健全、责任不落实的,必须上限处罚。对违法违规的市场主体、车辆和从业人员一律纳入信用监管,落实惩戒措施。
四、实施步骤
(一)部署阶段(3月27日一3月28日):由交通运输局牵头,根据本方案要求确定抽查内容和事项清单,随机抽取检查人员、检查对象。
(二)实施阶段(3月31日一12月20日):严格对照抽查内容清单,根据确定的抽查对象,履行告知程序,加强业务培训,组织现场检查,及时在相关媒介公示检查结果,按要求填写《交通运输领域抽查结果记录表》(附件2),及时将检查结果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河南)上传信息。
(三)总结阶段(12月21日一12月30日):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进行全面总结,系统梳理工作亮点和作法,认真查找工作短板和不足,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形成专项总结报告,上报相关职能部门。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省人民政府完善市场监管领域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道路客运企业和车辆管理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9)62号文件)精神,提升道路客运领域监管水平的迫切需要,也是在道路客运领域首次组织开展的全省性、跨部门联合监管行动,任务艰巨、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周密组织实施,确保工作实效。
(二)密切部门协作。各部门要密切协同,强化工作保障。要将道路客运安全管理、道路运输车辆非法经营和异地经营行为纳入重点检查内容,及时发现和查处突出违法行为和问题,有效维护客运市场秩序和人民群众出行安全,提升监管能力。
(三)畅通信息渠道。各部门要结合工作进展情况,及时上报专项简报信息,突出工作亮点,梳理存在问题,报告工作进展。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宣传法规政策,展示工作成效,创造良好氛围。各单位确定一名联络员,具体负责工作信息的汇集和联络工作。
汝南县交通运输局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表
抽查事项 | 抽查依据 | 抽查方式 | 抽查内容 | 抽查对象 | 抽查日期 |
对旅客运输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 |
双随机 | 1、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是否在有效期内;2、从业人员管理情况;3、拟投入车辆和聘用驾驶员承诺、进站承诺履行情况;4、车辆动态监控情况,通过查看GPS轨迹筛查车辆是否存在外地经营和不按线路行驶等情况;5、有无其他交通运输违法违规行为。 |
汝南县交通运输领域企业及其辅助企业 |
3月 |
对交通运输领域建设工程从业单位的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1、对交通运输领域工程建设单位许可是否在有效期内;2、从业人员管理情况;3、有无其他违反管理规定的行为。 |
5月 | ||
对旅客运输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 | 1、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是否在有效期内;2、从业人员管理情况;3、拟投入车辆和聘用驾驶员承诺、进站承诺履行情况;4、车辆动态监控情况,通过查看GPS轨迹筛查车辆是否存在外地经营和不按线路行驶等情况;5、有无其他交通运输违法违规行为。 |
10月 | ||
对普通货物运输企业的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河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 | 1、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是否在有效期内:2、从业人员管理情况:3、车辆动态监控情况;4、有无交通运输违法违规行为。 |
11月 | ||
对维修、驾培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 | 1、汽车维修企业是否按规定进行备案; 2、培训许可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 3、有无其他违反管理规定的行为。 |
12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