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汝南县2025年度安全生产领域“一业一查”部门联合双随机检查方案》的通知
县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各相关成员单位、局属各单位、相关股室:
现将《汝南县2025年度安全生产领域“一业一查”部门联合双随机检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
1、汝南县2025年度安全生产领域“一业一查”部门联合双随机检查方案;
2、汝南县2025年度安全生产领域“一业一查”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
3、汝南县应急管理局、汝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联合“一业一查”执法检查计划表;
4、汝南县应急管理局、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汝南分局部门联合“一业一查”执法检查计划表;
5、汝南县应急管理局、汝南县消防救援大队部门联合“一业一查”执法检查计划表;
6、汝南县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抽查情况记录表。
汝南县应急管理局 | 汝南县市场监督理局
|
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汝南分局 | 汝南县消防救援大队 |
2025年 3月 31 日
附件1
汝南县2025年度安全生产领域“一业一查”部门联合双随机检查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领域监管,确保企业安全生产,通过部门联合双随机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企业安全隐患,不断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提高监管效能。根据汝南县部门联合“一业一查”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文件《汝南县推行“一业一查”部门联合双随机监管工作方案》要求,经局党委研究,制定《汝南县2024年度安全生产领域“一业一查”部门联合双随机检查方案》,本工作方案如下:
一、抽查时间
2025年4月底前
二、检查主体
(一)牵头部门
汝南县应急管理局
(二)配合部门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汝南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
三、抽查对象
汝南县应急管理局对照《2025年度安全生产领域“一业一查”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和2025年度安全生产领域“一业一查”部门联合抽查计划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按照分级分类监管原则,按照信用等级,抽取合适的比例。公开、公正的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并充分考虑工作实际随机匹配执法检查人员,科学合理地实施随机抽查检查。联合其他配合单位按照统一进场、统一检查、统一记录、统一离场的方式实施现场检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四、检查事项
根据我局“三定”方案和监管工作实际,我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共13项:
1、对应急预案依法备案,应急值班人员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及物资配备情况的监督检查。
2、对依法编制应急预案、组织开展演练情况的监督检查。
3、对风险管控及隐患治理的监督检查。
4、对危险作业管理的监督检查。
5、对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情况的监督检查。
6、对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设备的监督检查。
7、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监督检查。
8、对从业人员(包含被派遣劳动者)安全 生产教育培训实施及档案记录情况的监督检查。
9、对特种作业人员按照国家规定经专门安全培训,取得相应资格上岗情况的监督检查。
10、对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能力考核情况的监督检查。
11、对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
12、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监督检查。
13、对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企业经营许可的监督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信息公示
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各部门相关执法检查人员应在抽查任务完成后7个工作日内,将抽查结果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通过公示平台进行公示。
(二)严格履职
按照“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原则,各相关执法检查人员应严格按照《2025年度安全生产领域“一业一查”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2025年度安全生产领域“一业一查”部门联合抽查计划表》进行检查,确保应查尽查。
(三)结果运用
抽查发现问题需责令改正的,由实施检查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依法依规进行后续处理。检查结果为“发现问题待后续处理”的,按照“谁管辖、谁负责”原则实施后续监管。发现抽查检查对象涉嫌违法行为的,依法立案进行查处。不属于本部门(机构)管辖的,及时向有权管辖部门(机构)移交案件有关线索;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附件2
2025年度安全生产领域“一业一查”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
部门 名称 | 序号 | 抽查事项名称 | 检查对象 | 事项类别 | 检查方式 |
汝 南 县 应 急 管 理 局 | 1 | 对应急预案依法备案,应急值班人员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及物资配备情况的监督检查 |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2 | 对依法编制应急预案、组织开展演练情况的监督检查 | 工贸行业、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
3 | 对风险管控及隐患治理的监督检查 | 工贸行业、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
4 | 对危险作业管理的监督检查 | 工贸行业、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
5 | 对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情况的监督检查 | 工贸行业、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
6 | 对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设备的监督检查 | 工贸行业、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
7 | 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监督检查 |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
8 | 对从业人员(包含被派遣劳动者)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实施及档案记录情况的监督检查 | 工贸行业、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
9 | 对特种作业人员按照国家规定经专门安全培训,取得相应资格上岗情况的监督检查 | 工贸行业、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
10 | 对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能力考核情况的监督检查 | 工贸行业、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
11 | 对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
| 工贸行业、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
12 | 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监督检查 | 工贸行业、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
13 | 对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企业经营许可的监督检查 |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附件3 汝南县应急管理局、汝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一业一查” 部门联合抽查计划表
| ||||||||
序号 | 部门 | 事项 类别 | 计划任务名称 | 抽查依据 | 任务时间 | 抽查比例 | 检查方式 | |
抽查领域 | 抽查事项 | 2025年4月底前 | 4% |
现场 检查
现场检查 | ||||
1 | 汝南县应急管理局 | 一般 检查 | 工贸行业、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风险等级为A、B级企业单位)
| 对应急预案依法备案,应急值班人员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及物资配备情况的监督检查 |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 |||
对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情况的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
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
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
对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企业经营许可的监督检查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2号)
| |||||||
2 | 汝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一般 检查 | 工贸行业、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风险等级为A、B级企业单位)
| 对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及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检查
| 《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五十七条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五十条 《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 | 2025年4月底前 | 4% | |
年度报告公示信息检查 |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三条、第八条、第九条、 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五条、第十七条 《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第十条、第十二条 《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第六条、 第八条、第九条 《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第六条、第十一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第五条、第八条
| |||||||
附件4 汝南县应急管理局、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汝南分局“一业一查” 部门联合抽查计划表
| ||||||||
序号 | 部门 | 事项 类别 | 计划任务名称 | 抽查依据 | 任务时间 | 抽查比例 | 检查方式 | |
抽查领域 | 抽查事项 | 2025年4月底前 | 4% |
现场 检查
现场检查
| ||||
1 | 汝南县应急管理局 | 一般 检查 | 工贸行业(风险等级为C、D级企业) | 对风险管控及隐患治理的监督检查 |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 |||
对危险作业管理的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
对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设备的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
对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能力考核情况的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
对依法编制应急预案、组织开展演练情况的监督检查 |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 |||||||
2 | 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汝南分局 | 重点 检查 | 工贸行业(风险等级为C、D级企业) | 对重点企业的治污设施进行现场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 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 2025年4月底前 | 4% | |
涉消耗臭氧层物质(ODS)的生产、使用、 销售、维修、回收、销毁及原料用途等 企业和单位的监管
| 《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第二章第十七条、第十八 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
|
附件5 汝南县应急管理局、汝南县消防救援大队“一业一查” 部门联合抽查计划表
| ||||||||
序号 | 部门 | 事项 类别 | 计划任务名称 | 抽查依据 | 任务时间 | 抽查比例 | 检查方式 | |
抽查领域 | 抽查事项 | 2025年4月底前 | 4% |
现场 检查
现场检查 | ||||
1 | 汝南县应急管理局 | 一般 检查 |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风险等级为A、B级企业单位)
| 对特种作业人员按照国家规定经专门安全培训,取得相应资格上岗情况的监督检查 |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 |||
对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
对从业人员(包含被派遣劳动者)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实施及档案记录情况的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2号)
| ||||||||
2 | 汝南县消防救援大队 |
一般 检查
|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风险等级为A、B级企业单位)
| 对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监督抽查 | 《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 | 2025年4月底前 | 4% | |
对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二十五条 、《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 | |||||||
对重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
、《消防监督检查规定(2012修订)》第七条第二款、第十条、第十一条 | |||||||
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消防监督检查规定》(2012修订)第十条 |
附件6 汝南县安全生产领域部门联合“一业一查”执法检查表 | |||||
执法检查人员 | 姓名 | 单 位 | 执法证号 | ||
检查 对象 | 受检单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 |||
受检单位地址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
检 查 内 容 | 检查结果 | ||||
共涉及行政检查事项个数: | |||||
存在问题: | |||||
建议: | |||||
备注 | |||||
检查对象 | 执法检查人员 | ||||
(签字/盖章) | (签字/盖章) |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
说明:(1)检查结果栏填写相应编号:1、未发现问题2、未按规定公示应当公示的信息3、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4、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5、发现问题已责令整改6、不配合检查情节严重7、未发现本次抽查涉及的经营活动8、发现问题待后续处理9、合格10、不合格。 | |||||
(2)备注栏可填写检查过程中责令停止违法与督促整改等相关情况。(3)检查对象为非市场主体时,相关数据项可根据工作实际作相应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