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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退出低保有一年“缓冲期”

文章来源:平原晚报 发布时间:2018-11-27 文字大小: |

新华社郑州11月24日电 近日,河南印发《在河南省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脱贫攻坚期内,纳入农村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后,可给予12个月的渐退期。渐退期内脱贫不脱政策,实现稳定脱贫后再退出低保范围。对其他低保家庭可给予6至12个月的渐退期。

据悉,河南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因病因残致贫的比例高达72%,无劳动能力的占47%,65岁以上老人占26%。河南将着力帮扶特定贫困群体脱贫,对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不含整户纳入低保范围的贫困人口),经个人申请,可参照单人户纳入农村低保范围。

根据意见,河南扩大了农村低保对象范围,其中,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重度残疾人范围从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扩展到三级智力残疾人、三级精神残疾人。保障范围扩大后,将增加2.29万名低保对象。重病患者(即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获得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的人员)首次被纳入,参照单人户享受农村低保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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